大皖新闻讯 11月8日上昼,蚌埠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对安徽省立病院原党委文告胡世莲犯纳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照章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款东谈主民币130万元,坐法所得东谈主民币赐与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5年,胡世莲运用担任安徽省立病院党委文告的职务便利,为他东谈主在工程承揽、医疗开导及药品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勾结他东谈主罪人给与财物折合东谈主民币系数1309.805346万元。
法院以为,被告东谈主胡世莲身为国度职责主谈主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东谈主谋取利益,罪人给与他东谈主财物,数额相当纷乱,其行径已组成纳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与罪名修复。其到案后,照实供述不法事实,直露、认罪魄力较好、积极退赃、坐法所得一起退缴,确有悔罪阐扬,照章对其从轻处罚;其自发认罪认罚,照章不错从宽经管。综上,法院照章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胡世莲当庭暗示不上诉。
大皖新闻记者李勇 通信员朱法
剪辑 崔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