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12月17日,大皖新闻记者从蚌埠市市集监管局获悉,针对蚌埠缤湖饮宴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未实施政府订价,多收取浮滥者泊车资做事费的犯科活动,该局作出充公犯科所得4.47万元,并处分款2.68万元的行政处分。
2024年4月25日,蚌埠市市集监管局司法东说念主员对当事东说念主研讨的张公猴子园北门泊车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泊车场张贴的收费要领与蚌埠市发展和更动委员会公告的该泊车的收费要领(蚌发改审批〔2022〕182号)不一致。经查,2022年11月1日-2024年4月25日历间,当事东说念主对泊车技术段为2小时至3小时(含3小时)、4小时至6小时(含6小时)的车辆普及收费要领,多收取泊车做事费5元/辆次。经统计多收取浮滥者泊车做事费4.47万元。当事东说念主的活动违犯了《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价钱法》第十二条的端正,蚌埠市市集监管局依据《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价钱法》第三十九条和《价钱犯科活动行政处分端正》第九条第二项的端正,对当事东说念主作出行政处分。
大皖新闻记者
剪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