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务院国有钞票监督处理委员会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纳贿、内幕往来一案。
青岛市东说念主民考核院指控,1997年至2023年间,骆玉林在担任青海省国有钞票处理局局长、原青海省经济买卖委员会党委通知及主任、原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党组通知及主任、青海省东说念主民政府党构成员及副省长、青海省委常委、青海省东说念主民政府党组副通知、国务院国有要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国务院国有钞票监督处理委员会副部长级干部等职务时刻,应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权力和地位酿成的便利要求,为考虑单元和个东说念主在企业计较、技俩承揽、职务交流等方面提供匡助,积恶采纳他东说念主财物推断折合东说念主民币2.2亿余元。2013年至2014年,骆玉林四肢内幕信息的知情东说念主,在波及对质券往来价钱有要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昭示他东说念主从事考虑往来行动,情节超越严重。考核机关提请以纳贿罪、内幕往来罪精良骆玉林的责罚。
庭审经过中,考核机关出示了考虑凭证,被告东说念主骆玉林相配狡辩东说念主进行了质证,控辩两边在法庭主抓下充分发表了主见。骆玉林进行了临了论说,并当庭暗示认罪悔罪。庭审铁心后,法庭告示休庭,择期宣判。这次庭审共有20余名东说念主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大家旁听。